对于餐饮业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由政府采用先进的装运车辆上门回收,然后集中运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不仅可以回收由餐厨垃圾所滋生的废弃油,同时也可以避免被个别养殖户有意识的作为牲畜饲料,产生“垃圾猪”等;餐厨垃圾在进行无害化处理过程中,还能做到资源的有效利用。据报道说,1吨餐厨垃圾,能产出约140立方米的沼气、12千克柴油和0.20吨营养土。140立方米沼气经提纯为天然气后,可供约4个家庭使用1个月。无论从任何角度来衡量,这种由市政府实施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是一项“利国惠民”且绿色环保之举。
尽管是餐厨垃圾,但在不少餐饮企业眼里,它也是一种“副产品”,出售给回收餐厨垃圾的无证商贩,每月也能增加数百元的“额外收入”,而政府所属的企业上门回收却是完全无偿,即便是蝇头小利,也会让不少餐饮企业觉得“不划算”。也正因为如此,超过9成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都走“弯路”失踪。如果这种状况不能迅速得到扭转,能够进入处理厂的餐厨垃圾不仅会越来越少,很可能造成这一惠民举措难以持续甚至夭折。
其实,无论一项如何惠民之举,如果缺少政府强有力的制度推动与奖惩分明,不仅容易受阻且更难以持续。改变这一状况,有效的办法是“两手抓”:一方面着力对无证商贩回收餐厨垃圾和违反管理办法私自出售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进行打击与整治,切断餐厨垃圾的非法流通渠道,以高额的经济处罚不给餐厨垃圾留有任何市场缝隙;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自觉遵守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能够始终如一主动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垃圾回收的餐饮单位,予以荣誉和经济乃至政策上的适度表彰和奖励。不妨借鉴国内外城市的一些做法,比如我国台湾的台北市,有媒体报道显示,台北早在10几年前就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用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效益,对餐饮企业单位进行适度补贴,如今,不仅所有餐饮企业单位主动将餐厨垃圾交给政府处理,市民群众也受到这一政策的感召,主动对家庭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政府也对垃圾分类的家庭免费提供垃圾袋,甚至游园门票,使得整个城市的垃圾处理进入良性循环。
我们不能要求所有餐饮企业都要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一纸规定强迫其将餐厨垃圾交给政府处理也有失情理,毕竟餐厨垃圾在被处理过程中,可以产生出沼气、柴油、有机肥等产品,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将垃圾处理的产出和经营状况,向社会和餐饮企业单位完全公开,尤其是对社会所发挥的效能和贡献,更要给餐饮单位一个“明白账”,让餐饮单位和市民群众都能看到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处理给社会和环境保护带来的益处,双手“齐抓共管”,消除餐厨垃圾的“弯路”,得到市民群众理解和支持。